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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洁精新国标9月22日实施,消费者可选购“食品用洗洁精”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30

2016年9月22日,洗洁精国家标准正式升级,《GB1493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未来,根据《标准》划分的洗涤剂种类,消费者可以根据需求在超市购买“食品用洗洁精”。新的《标准》将替代1994年颁布的《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根据当前的洗涤用品行业以及食品安全需求,明确规范了洗涤剂的术语、定义以及技术要求。

《标准》规定,根据产品用途不同将洗涤剂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产品为直接用于清洗食品的洗涤剂,B类为用于清洗餐饮具以及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容器和食品包装材料的洗涤剂。通俗点来说,上述洗涤剂就是我们生活中最常用到的洗洁精,且包装中应明确标注产品所属类别(A类、B类),A类可标识为“可直接接触食品”。

《标准》对可和食品接触的A类洗涤剂的原材料做了详细规定,洗洁精制造需要用到的原料都必须使用卫计委发布的《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内的品种。

质量要求:

在新《标准》中,对A类、B类产品的原料分别提出了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着色剂、香精等要求。

本标准代替GB14930.1—1994《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14930.1—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防腐剂和着色剂的使用要求;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增加了产品分类;

——增加了表面活性剂的使用要求;

——增加了香精的使用要求;

——增加了甲醇、甲醛指标;

——增加了砷、重金属分类指标;

——删除了感官指标;

——删除了对荧光增白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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