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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10/2011号法规附件I(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草案,涉及物质授权的变更和新物质的添加(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1

1. 通报成员: 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10/2011号法规附件I(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草案,涉及物质授权的变更和新物质的添加(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 16 使用语言: 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法规旨在修订(EU)第10/2011号法规,以处理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新意见,即在企业经营商申请授权后授权物质,或根据欧盟委员会提供的指示处理现有物质授权。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拟公布日期:
2023年4月3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24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 通报成员: 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10/2011号法规附件I(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草案,涉及物质授权的变更和新物质的添加(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 16 使用语言: 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法规旨在修订(EU)第10/2011号法规,以处理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新意见,即在企业经营商申请授权后授权物质,或根据欧盟委员会提供的指示处理现有物质授权。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拟公布日期:
2023年4月3日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24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10/2011号法规附件I(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草案,涉及物质授权的变更和新物质的添加(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该补遗通报涉及: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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