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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27
(如措施已向WTO通报,请列出通报编号、负责机构及评议截止期等信息。)
(二)背景情况: 。
(请介绍所关注措施的具体内容、措施发布机关、发布/生效时间(或拟发布/生效时间)、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已经开展的多双边交涉情况,前期相关评议意见以及对方回复情况等。)
(三)评论意见: 。
(请对所关注措施与 WTO/TBT或SPS协定的不符合之处进行分析、评论:是否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等。)
(四)结论与要求: 。
(请明确提出我国的要求,如要求对措施有关部分进行解释、澄清、修改或废止,提供过渡期,推迟发布实施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