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吉林WTO/TBT通报预警平台 > 预警 > 出口预警

越南将网络监控摄像头列为中风险产品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13

  2026年6月30日,越南公安部发布了通告“125/2026/TT-BCA”,将网络监控摄像头列为中风险产品。网络监控摄像头现在必须符合QCVN 11:2026/BCA标准,并且强制要求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通告125/2026/TT-BCA于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版权所有:吉林省标准研究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电话:0431-85233269
吉ICP备05001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