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杨某诉深圳指尖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未成年人网游充值维权证明责任的承担
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原告杨某(未成年人)利用老年人手机登录涉案游戏,并累计向被告充值百余笔共计4398元。原告母亲发现后,向微信平台投诉并要求退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认为涉案游戏无消费提醒及未成年人消费限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充值,已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权益,要求被告退还充值款4398元。
法院认为,结合充值行为发生时间、充值成功率等事实,充值行为均系原告所为,而原告在进行游戏充值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充值行为无效,被告应退还充值费用。考虑到原告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力之情形,法院酌情判令被告退还原告80%的充值费用。
【专家点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网络游戏充值的行为无效,但证明起来困难很大。网络充值购买的是虚拟商品,充值行为随时随地可进行,且未成年人的付款行为可能借用成年人账户完成,甚至游戏账户亦是由成年人注册。因此,在未成年人起诉至法院主张充值行为无效时,应当结合充值行为发生时间、充值成功率以及事后维权情况等因素来考量待证事实是否存在。此案为解决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思路。
【维权指引】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管理和审查,落实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尽到监护责任。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时,应当向其传输正确的网游使用与消费观念。同时,对于支付宝、微信等网游充值支付方式的密码,家长不应轻易向未成年人透露,以免造成相应的消费纠纷。在已经出现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保存好平台申诉记录等相关证据,选择向平台申诉或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
案例八
邓某诉霍邱德之邦物流有限公司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
——快递服务中保价格式条款的适用
2022年4月26日,原告邓某从商家李某处花费3500元购得两套茶具,李某通过德邦快递(特快专递,实名认证为德之邦物流公司)发货,快递面单上注明原告的手机号码、地址,提货方式为送货上楼。快件投递中,被告德之邦物流公司因手机号码有误而未能联系上原告,也未送货上楼,径直将快件交某超市后,进行系统虚假签收,致快件丢失。被告对快件丢失、给予赔偿不持异议,但认为应当按照快递面单上的保价条款赔偿500元。邓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茶具或赔偿两倍损失。
法院认为德邦快递运单上的保价条款是合同法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实际上减轻了快递公司责任、限制邓某作为接受服务一方要求赔偿的主要权利,故此格式条款无效。被告在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造成快递丢失具有重大过失,法院判决被告在实际直接损失即涉案茶具价值3500元的范围和标准内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
本案明确快递公司未履行上门送货服务导致快递物品丢失情形下,快递经营者如何承担责任以及保价条款的适用问题。快递服务合同中,因快递公司未依约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并在系统中进行虚假签收,致快件丢失,消费者可要求快递公司返还原物或承担赔偿责任。快递面单中减轻快递公司自身责任的保价条款无效。快递服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诚实守信、恪守承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弘扬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维权指引】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在可选择快递公司的情形下,要选择信誉好、服务优质的快递公司;在利用快递寄送物品时,要尽可能保留物品购买票据、快递面单及付款记录等,并要求快递公司载明运输物品名称、种类、性质、数量和价值;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要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保留相关证据,如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邮政管理部门等反映或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