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3
一、受理条件:
具有系统成员资格,且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在有效期之内的企业。
二、应提供材料:
1. 吉林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站送样委托单(需加盖企业公章)
2. 企业在市面上流通销售的产品完整包装体一式一份(按商品码区分,须保持商品品相完好)
三、收费标准
服务型检测,系统成员免费(两个批次)
四、联系方式和地址: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88号211室物品编码中心
邮 编:130022
电 话:0431-8523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