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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变更

发布时间:2020-12-03

一、受理条件:

具有系统成员资格,且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在有效期之内的企业。

二、所需材料: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需加盖企业公章);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原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原件。

注: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或体相关证明文件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联系方式和地址

  话:0431-85233254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88211

  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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